双柏县城区第七批公共租赁住房现场抽签配租于2023年6月19日完成,现将抽签配租结果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入住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优先配租对象、一般配租对象、再调配配租对象于2023年6月26日至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共5天,办理入住手续。
1.办理入住手续地点: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公室(县城柏翠苑小区3幢底层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旁)。
2.签订《租赁合同》时,请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抽取的房号单、交纳房屋租金和押金的银行入账凭证到现场办理。
二、相关费用缴纳事项
1.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住户房租:6元/平方米/月收取;
廉租房住户房租:2元/平方米/月收取。
因各小区管理实际,本次福馨苑、刨花板厂、民族中学三个小区房租从2023年7月1日起计收至2023年12月31日(共6个月);柏翠苑小区房租从2023年7月1日起计收至2024年6月30日(共12个月)。
2.房屋保证金:2000元/户,与房租一同缴纳;
3.物业管理费:0.5元/平方米/月;
4.垃圾清运费:(物管替环卫站代收,按年收取)公共租赁住房住户为8元/月;廉租房住房为4元/月。
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在签订《租赁合同》及办理相关入住手续时,由物业单位收取,同时领取入住房屋钥匙。
三、配租房源面积
1.原民族中学小区1幢至5幢为60㎡/套,第6幢为50㎡/套;
2.福馨苑、刨花板厂小区为50㎡/套;
3.柏翠苑公租房小区为45㎡/套。
四、房租及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专户
账 号:2410970104001795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双柏县支行营业室
五、注意事项
1.为避免重复缴费,请各配租对象户主在签合同前先到县城柏翠苑小区3幢底层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领取缴款单后再到指定银行交纳房屋租金、押金等费用。
2.已抽到房号的申请家庭不得擅自调换房屋。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若对本次分配抽签结果公示申请人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6月25日下午5:30分前到双柏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一楼)反映,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配租资格。(电话:0878-6085752)
附件:《双柏县城区第七批公共租赁住房现场抽签配租结果公示》
双柏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1日